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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发布时间:2024-12-1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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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5.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3.分支机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登记通知书或者注销登记通知书★。

  4.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3.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3.变更投资人的,应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